“私车公用”涉税问题的分析与归纳
私车公用的涉税问题
一、使用汽车发生的汽油费、修理费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自用的
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标题:关于企业自有应征消费税车辆用于企业经营所发生的汽车油费及修理费进项税抵扣的问题
问题内容:国家
税务总局:
请问企业自有应征消费税车辆用于企业经营所发生的汽车油费及修理费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条例第十条和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企业购入的应征消费税的摩
托车、汽车、游艇取得提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在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下是两个地方文件规定汽油费及修理费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河北省国家税务
局公告2011年第7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问题回复: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
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汽油费及修理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国家税务总局2012/03/19
综上所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购入时其本身的进项税额。而其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汽油费及修理费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在私车公用中汽车用于生产经营所耗用的汽油费及修理费
的进项税额也是可以抵扣的。
二、汽车发生的哪些费用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
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它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的有关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的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资产成本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
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真实性、相关性及合理性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究竟哪些费用可以扣除,哪些不可以扣除。笔者总结如下:
1、企业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应由车主承担的汽车本身的支出如: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
税、折旧费等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经双方协商可以在租赁费用进行体现)
公司租赁的车发生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属于经营租赁的,纳税人可根据双方合同和真实合法凭据,车辆发生的修理费用可
在税前扣除。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河北国税2011汇算文件
十六、企业租用个人车辆发生的汽油费、维修费等能否扣除
企业租用个人的车辆,须与个人签订租
赁协议,如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维修费等支出由企业负担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北京某文化公司私车公用未按规定扣税案
检查组经过认真
分析,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
1、与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进行约谈了解相关经营情况;
2、检查该单位的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
(未完,全文共4496字,当前显示14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