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颁证操作细则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乡镇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书面证明;
6、村小组、村民委(社区)出具的,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书面证明;
7、房屋测绘平面图;
二、有老房屋所有权证,无集体土使用证,此类情况只需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不颁发新证。向农户发放《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告知书》,待农户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后,及时申请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三、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此类情况分两种情况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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