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规定及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工会经费收支范围和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的规定”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工会财务的实际情况,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现将工会的开支范围通知如下:
一、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一)职工活动支出。工会为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1、职工教育费。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报刊杂志、职工所需的教材、教师酬金、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费。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场租费;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文体汇演、比赛奖励等。
3、宣传活动费。工会开展职工宣传活动、组织政治、时事、政策、报告会;编辑、出版、印刷书籍、画册费用及稿费支出;报刊、杂志合办专刊、专版;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图书馆、工会报刊杂志等各项支出。
4、其他活动支出。工会支付的会员特殊困难补助、慰问病号、工会开展其他活动等。
(二)维权支出。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1、劳动关系协调费。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争议中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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