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入户籍政策http
户口迁移
点击量:13904发布时间:2008-11-0115:18:13发布部门:
外商投资入户办理
申请条件:
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纳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
办理程序: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市公安局领取进杭落户审批表及具体办理所需材料的须知,按须知要求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单位盖好章的《进杭落户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审批。
纳税落户
申请条件:
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程序:
凭《营业执照》到市公安局领取《进杭落户审批表》及具体办理所需材料的须知,按须知要求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单位盖好章的《进杭落户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审批。
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含3年),外地农村农民与本市农业户口村民结婚满2年的,在杭一方有
合法固定住所的。外地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老年投靠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原杭州籍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夫妻双方均在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且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可向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老年投靠。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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