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住建部: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
2010年4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根据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
一、《通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作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充分认识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尽快得到改善。并同时遵守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三、统筹兼顾,配套建设的基本原则
二、《通知》提出的主要内容
(一)棚户区改造的范围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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