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整治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内政办发电〔2009〕47号【发布日期】
2009-05-26【生效日期】
2009-05-2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电〔2009〕4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局组织制定的《全区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全区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方案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局一〔2007〕112号)要求,我区开展了为期两年半的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切实做好总结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在建尾矿库安全设计与建设施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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