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法„2006‟304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各省级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烟草行业依法行政,规范和保障行业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推动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烟草专卖执法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烟草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烟草行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烟草行业的行政执法,具体体现为烟草专卖执法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烟草专卖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在烟草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适应烟草行业改革和发展形势的迫切需要。近几年,烟草行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规范专卖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有的领导认识不到位,对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够重视;有的单位制度不健全,程序不完善,考评机制不够科学,责任追究难以落实;有的单位与年度考核目标不挂钩,组织实施缺乏必要保障等。目前,烟草行业改革和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行业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增强自律能力,提升烟草专卖执法水平和质量,把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于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机制,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实现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一)梳理执法依据
烟草行业行政执法依据,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烟草专卖局“三定”规定,其中主要是烟草专卖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三定”规定等。各级烟草专卖局要依据这些规定对烟草专卖执法依据进行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下级烟草专卖局梳理的执法依据要与上级烟草专卖局的依据相衔接,避免发生冲突或者遗漏。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除下发相关执法部门外,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分解执法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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