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红头-厅质监站质量安全抽查整改报告39
红头-厅质监站质量安全抽查整改报告39
项目部发[2016]39号签发人:陈海萍
关于《关于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意见的通知》的整改报告省道311线杨明段公路工程项目执行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包头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6年9月22日至24日对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监督抽查,以内交质监(2016)230号文件下发本次抽查结果与存在问题,要求我项目部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我项目部针对检查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与事项,根据要求逐一整改如下:
(一)、需返工工程
1、k153+330-k153+390左侧拱形骨架铺砌厚度不合格,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整改措施:对该段不合格的拱形骨架挖除,经监理验证后,重新按设计要求厚度进行砌筑(见附件:照片)。
(未完,全文共1136字,当前显示35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