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新城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 - 抚顺经济开发区
沈抚新城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
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防范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以及国家、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沈抚新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原则
(一)总体目标。集中力量开展沈抚新城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确保2017年8月前完成新城区域内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应急体系的建设,减少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基本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区直部门、经济区、派驻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突出重点、加快整治,以解决城乡集中占压管线等隐患为切入点,以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注重整治实效。标本兼治,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时间
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前)。协助市主管部门完成沈抚新城区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测绘和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作为整治重点,加大联合执行力度,对隐患整治保持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2016年9月前)。集中力量完成全部较大隐患和部分一般隐患的整治,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
第三阶段(2017年8月前)。对剩余的一般隐患进行整治。全部完成已查出的隐患整治工作,并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
为做好沈抚新城辖区内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管委会决定成立沈抚新城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雅新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常务副组长:邵景春
管委会副主任副
组
长:时宝山
安监局局长
姜惠田
经发局局长成
员:王
洋
经发局副局长
宫长军
财政局副局长
赵洪刚
安监局副局长
徐
欣
国土分局副局长凌
燕
规划分局副局长
高
勇
城建局副局长
徐
源
城管局副局长
陈佩涵
高湾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鲁永强
李石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海涛
拉古经济区管委会总经济师
王会静
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沈抚新城经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沈抚新城经发局副局长王洋担任。
(二)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1、经发局。主管新城区域内油气输送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2、财政局。根据新城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需要,负责落实本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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