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级干部任职宣布大会讲话稿
在宣布任职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昨天县委召开常委会,就调整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受县委委托,今天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和同志们进行调整任前集体谈话。刚才宣读了县委的任免决定。借此机会,我向大家说明一下这次调整的情况,然后代表县委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县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实际,本着“”的总体要求,对县乡党委换届后缺职的班子进行补位调整。经研究,提出如下调整原则:
一、坚持缺职补位原则
1、县乡党委换届后,对领导班子缺职的,进行补位调整。
2、倾斜基层原则。乡镇党政正职缺位的,优先从乡镇优秀副职中产生。
3、按专业相近安排的原则。为提高班子专业水平,改善班子知识结构,根据干部的专业特长,交流安排到相关单位任职。
4、有序交流原则。根据工作实绩、工作需要、任职年限、本人意愿等情况,适当有序的进行干部交流调整。交流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回避原则进行。
二、坚持配强正职、综合考虑原则
1、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较大成绩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2、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干部,提拔重
用,或多岗位锻炼。
3、配备乡镇党政正职时,考虑其年龄、气质、特长和知识结构合理搭配。
4、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对在偏远、经济基础相对较差的乡镇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交流安排时予以照顾。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重用,坚决予以调整。①在班子中闹不团结的;
②作风浮漂,工作不力,分管工作一直处于全县后进位次的。
三、坚持消化职数原则
1、鼓励干部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年龄偏大的干部退出领导岗位。不到退职年龄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本人自愿退职的,可安排到人大或政协任常委,或予以适当安排。
2、本人申请提前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今后不再转任实职。
四、坚持严肃干部调整纪律原则
1、在干部调整期间,有违反“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任用资格,并视其情节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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