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单位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共五篇]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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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工程的各类法律、法规、条件;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各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
管理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分包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于查隐患及问题,各分包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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