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室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工商局文件、材料及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材料;
(四)其它对本机关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工商局文件材料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
工商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一、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式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资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二、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文、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十)本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它专门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商局文件材料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一)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
(永久)
(二)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
(永久)
(三)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
(30年)
(四)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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