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做好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论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
实施司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近年来,方城县人大常委会的司法监督工作紧密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基本形式,针对司法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司法监督工作。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有力地深化人大司法监督工作。
一、提高认识,摆上位置,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司法监督工作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略,司法机关担负着重要使命。从总体上看,司法机关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司法工作环境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从近几年来方城县人大常委会的来信来访来看,80%左右都是反映司法机关久拖不决、推诿扯皮、枉法裁判等案事件,人民群众迫切要求人大加强监督,以督促司法机关提高司法效率,确保案件质量,确保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好每一宗案件。为此,方城人大把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一位常委会副主任分管法制工作,并定期召开公检法司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二是充实力量,在机关人员少的情况下,选调有专业法律知识和司法工作实践较为丰富的同志到法工委工作,为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司法工作开展情况,便于达成共识,主动、准确把握司法监督工作。四是重视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方城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的意见》等。五是每年把司法监督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采取听取司法部门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几年来,先后听取了县法院经济审判、行政审判、刑事审判等工作和县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工作、立案监督、反渎职侵权等工作的报告,开展了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工作监督等。通过开展司法监督工作,该县法院和县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能够自觉主动地把司法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解决和纠正了50多起违法案事件,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正司法。
二、突出重点,准确定位,进一步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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