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于5月18日、19日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水法》、《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例”)执法检查。考虑到去年县人大常委会视察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今年下半年还将组织代表对县水利局进行工作评议,因此,这次执法检查以《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为重点,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县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以及徐桥镇政府贯彻执行“两法一例”情况的汇报,对县城新城区、徐桥镇镇区供水情况以及花亭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实地察看了两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在建的县自来水厂二厂。在县人代会上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议的部分县人大代表,就近参加了徐桥镇的执法检查活动。
一、“两法一例”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一)积极宣传“两法一例”。近些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除利用常规手段和形式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外,还开展一些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如去年县环保局协同县电视台《今晚视点》栏目,对原花园乡大规模养猪随意排放猪粪便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情况做了报道,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思考;去年世界环境日期间,环保局、花亭湖风景区管理处联合开展了以“关爱大自然、保护花亭湖”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县水利局每年均利用“3•22”世界水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使人民群众的水法规意识、水环境意识得到一定程度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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