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消防队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关于安全的理解
什么叫“安全”。你也许会说,“那还不简单,就是没有危险”,不能说你的错,但那也不完全正确,“安全”的定义是:一种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正确了解了“安全”的定义后,我们可以知道,它是一种状态,要安全就要一直保持这种没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这样才能算是正真意义上的“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定义
所谓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努力,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员工的管理。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1、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
2、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
3、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几种常见的安全术语
安全色: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规定为红、蓝、黄、绿四种。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分为禁止标示、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项目级教育、班组级教育。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四有四必:有洞必有盖、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轴必有套。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三定:指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
事故致因理论
1、什么叫事故。
人们在现实其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与人的意志相违背的,迫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久性停止的事件。
2、事故的特征
(1)事故具有因果性
(2)事故具有偶然性
(3)事故具有潜伏性、预测性
事故法则
所谓事故法则,常称为300:29:1法则,是由美国一位安全工程师享瑞齐氏于1973年对55万起事故统计分析后发现的一个统计规律。统计表明,涉及同一工人的330起未产生伤害,29件产生轻、微伤,1次产生死亡。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人员,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等。
1、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
2、有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4、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建议、检
举、控告的权利(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人员不利的处罚);
5、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
6、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
7、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
保险赔付的权利。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有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义务;
2、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3、有自觉地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的义务;
4、有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的义务。
几种常见的安全事故类型: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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