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纪案件审理业务辅导材料
一、党纪政纪案件审理的概念及特点
党纪政纪案件审理(简称案件审理),是专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案件审理人对调查结束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在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对案件的实事、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程序等方面所作的审核处理工作。这也是案件处理不可缺少的一个主要环节。
案件审理具有以下特点:
(一)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门活动之一,是对调查案件的活动及其结论的再审查。它有着自己特殊的规律、原则、要求和程序。
(二)案件审理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承担。为了公正、客观地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案件调查任务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在没有条件设立案件审理部门的单位,也要由没有参加过案件调查的专职或兼职的案件审理工作人员来承担。这是案件审理工作任务性质决定的。
(三)审理案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办法》、《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直接行使行政处分权的程序问题的通知》等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对审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和审理申诉案件的审理程序、批准程序、执行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审理案件一定要按照这些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办理。
二、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和职责范围
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
(一)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
1993年,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同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履行两项职能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及《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是:审查处理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党纪政纪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实事求是地核对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条规分析认定案件的性质,按照规定的程序,正确地处理违纪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具体任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6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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