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经常性全民健身活动的通知
各团(工)委、少工委,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活动和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要求,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经常性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广大青少年强身健体,增强抵抗和战胜各种疾病的能力,引导广大青少年科学健身,健康
生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青少年健身活动,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加强体育锻炼,练就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珍爱自己,关心他人,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精神,以健康的体质和心态,积极为社会、为人民奉献青春。
二、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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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