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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后,工资有大变化?

为什么会有国地税合并说。一是营改增后,作为地方税务部门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征管部门也将从原来的地税局转变为国家税务局,地方地税系统的业务将面临极度萎缩,地方税务局的业务被架空了。(

1、从税收收入上说2011年数据,中国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加占全国总税收的42.5%,而前者是国税的主要税种,后者是地方第一大税种

2、从全国范围来讲,绝大多数省份的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都较高,特别是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服务业的占比更大

3、税种征收情况看,关税、消费税、从央企征收的所得税都成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资源税、地方企业所得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归国税征收。地税部门征收的税种中,除营业税以外都是一些征管难度较大的零散税收。营改增又将使原本属于地方税收主体税种的营业税中的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房地产等‘收入大头’并入增值税。)

二是国地税分家以后的税收成本上看,这种合并也是势在必行。叶青表示,国地税分家至今已20年了,目前国税与地税加在一起的税收成本是20年前没分家时的一倍。事实证明,我国是税收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美国的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收入总额的0.58%,日本为1.13%,而我国已接近8%。施正文表示从长远来看,将来地税系统由于业务量锐减合并到国税局是件好事。三是从整个税收征管、将来完善或者改革的方面来看,目前我国国地税机构分设已经带来了很多负面问题,比如管辖交叉、管辖不明确给纳税人的税收登记、申报与稽查带来了很多重复与不便。此外,征管成本与纳税成本显著上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即便“营改增”不推行,目前国地税分开运行这个机制产生的实际效果也是弊大于利。四是构建大财政体系的需要

基于以上四个角度于是出现了国地税合并说。

“国地税合并问题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起就有争议。但由于进入21世纪后我国税收连年的高速增长,对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的问题几乎没有纳入国家的改革计划之内。此话题就冷却下来。

目前学术界对国地税合并怎么合的看法

1、叶青。地税部门的业务可以一分为二,一部分业务比如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业务合并给国税,同时,原来在地税系统收取营业税这部分员工也可以考虑合并过去。其次,一些与地方财政和地方收入有关的比如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与基金等地方税费可以合并到地方财政系统,与此相关的税务人员也可以一并安排过去。

“地方财政将来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类似‘财政厅下设的收入局’这样的机构,收取与地方有关的一些税收费用。如此一来,地税机关就能得以取消,从而降低此前的高运作成本,提高效率。此外,最关键的就是对企业和系统内人员的影响降到最低。

2、任熊伟。与其合并倒不如考虑另外一种思路,就是不谈合并。地税仍然是存在或者换一个名字并到财政局去,作为财政局下属的专门负责当地财政收入如社保费、排污费等各种政府性基金征收的职能机构。

“这样,各地地税部门还是会存在,只不过它不一定非要称为‘地税局’,可以叫做‘地方收入局’。这样一来,既解决了地税的定位问题,也没有因为合并而影响到业务,原有的地税员工也没有受到影响,它还可以继续行使服务地方政府这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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