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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整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011-02-14|作者:|来源:经济参考报|【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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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1月中旬开始,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检查。

有关专家认为,如果不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进行严格规范,可能会危及到粮食安全,也会损害农民的权益。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会抑制“被上楼”等现象的出现,使得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入可控的范围。信号

国土部将开展增减挂钩专项检查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1月7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1月中旬开始,各地首先要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国土资源部在此基础上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这项工作要力争3月底前完成。

土地领域的专家普遍认为,国土资源部表态与去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脉相承,此番清理和检查行为是对《通知》的贯彻落实,一定程度上会制止个别地方“运动式”拆村并居等盲目行为,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2010年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农村建设用地地块被整理复垦为耕地(即拆旧地块),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即建新地块),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据了解,2006年4月,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国土部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国土资源部2008年6月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200

8、2009年又分别批准了19省加入增减挂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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