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区教育系统开展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党组
关于在城区教育系统开展党组织和在职党员
到社区报到的实施方案
教育党委,局直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局机关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鄂组通〔2014〕5号)和《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实施意见》(@组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城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组织城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到指定社区报到、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以下简称“双报到”),着力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通过开展“双报到”,推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社区聚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展示,促进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展示新时代教育工作者新形象,时刻**,为新时代@阳“一极两中心”建设和@州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教育力量。
二、参加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城区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鼓励民办教育机构等其他领域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与。
三、主要任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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