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保监局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县域保险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武警福建省总队关于全省看守所监管执
勤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7〕20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武警福建省总队:
福建省公安厅、武警福建省总队《关于全省看守所监管执勤改革工作的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资金投入,予以支持保障,为看守所的安全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确保全省看守所监管执勤改革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关于全省看守所监管执勤改革工作的方案
(福建省公安厅
武警福建省总队
二○○七年十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武警总部在山东省召开的看守所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积极推进监管执勤改革,实现看守所“二无一降”的目标,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周永康同志视察山东省寿光市看守所的指示精神和公安部、武警总部山东现场会精神为指导思想,以确保监所安全为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福建”,以确保监所安全为目标,努力构建“人防部署严密,基础设施完善,技防手段先进,联防协同密切,监督保障有力”的安全防范体系,实现监管执勤工作创新、安全和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把确保监所安全作为开展看守所监管执勤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立足实用,遵循规律,因地制宜,扎实推进。
(三)厉行节约的原则。周密部署,科学设计,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充分发挥武装警戒震慑作用的原则。在保持监墙哨、增强武警在监墙上武装威慑的前提下,增设武警监门哨。
(五)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看守所、武警中队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保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看守所监管执勤改革的组织领导,福建省公安厅与武警福建省总队联合成立全省看守所监管执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公安厅分管领导任组长,武警福建省总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公安厅监管处负责人、武警福建省总队司令部负责人和作战勤务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监管处负责人任主任、武警福建省总队作战勤务处负责人为副主任,省公安厅监管处和武警福建省总队作战勤务处、通信处有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指导改革工作。
四、改革内容及标准
(一)调整警戒模式,优化执勤部署。
1.设置监门哨。驻所武警中队兵力编制38人的,设昼哨;编制45人以上的(含45人),设昼夜哨。
2.调整监墙哨。中队编制38人的,看守所内监墙达到建设标准,昼间可设1个制高点哨或监墙游动哨,夜间恢复2人对角哨部署;编制45人以上的,保持监墙昼夜对角哨部署。
(未完,全文共3546字,当前显示11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