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构建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社会共治格局,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卫生部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责整合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地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县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整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力量。根据国家、区、州有关要求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整合情况,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将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相关部门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数量按照区、州编制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由原质监局下设的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承担食品药品质量检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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