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2016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加强宣传,强化联动,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区“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工作内容
(一)时间安排: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4月15日至6月30日(夏收季节);8月15日至11月30日(秋收季节)。
(二)禁烧区域。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加大宣传。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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