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快中心村建设
出自:本站发布时间:2011-4-20
为把中心村建设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龙头、农民创业的天地、农村公共服务的平台、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乐清市稳步推进中心村培育建设工作,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问。中心村培育建设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中心村培育建设对集聚农村人口、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较高,培育建设中心村的项目设立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确定的中心村;
(2)城市、县城、以及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不得申报;
(3)村级班子战斗力强,村民积极性高;
(4)土地利用结构可优化程度高,缩减农民居住点、改造农村闲置房和危旧房、盘活村内闲置地的潜力大;
(5)村域经济发达,村级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具备开展中心村培育建设的经济基础;
(6)原则上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同点。
问。中心村培育建设项目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引导农村人口集聚。根据中心村的功能定位、区域定点以及农村人口的分布,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一般村、提升特色村、缩减撤并村”的要求,强化村庄建设空间管制,采用集体土地置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村庄撤并等办法,引导自然村及周边行政村的农村人口到中心村集中居住。山区、半山区中心村规划常住人口一般要达到1500人左右,海岛和平原地区中心村规划常住人口一般要达到2500人左右。
(2)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合理调整村庄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科学安排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各类用地,加快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逐步缩减自然村点数量。中心村的农民居住点控制在3个以内,其中最大居住点的人口应占村总人口的50%以上。积极推进中心村住房改造建设,全面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提倡建设公寓式住宅,推行建设联立式住宅,控制建设独立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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