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岳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5:
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依法审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政许可登记的监督把关,结合春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对已经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的,但生产经营情况已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较严重违法行为和造成较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登记;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要严厉查处;对近几年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资而造成较大损失,影响农民利益的要重点检查。
(二)突出重点农资产品,严把源头治理关。以种子、农药、肥料、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水产苗种为重点,要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生产档案和经营台帐,做到货物来源清楚,流向清晰,对拒绝建立农资生产经营档案的要督促整改建帐。
(三)全面开展质量抽检,严把安全使用关。实行例行抽检和飞行抽检相结合,重点抽查和全面监管相结合等方式,严防劣质农资流向市场,流向农村。特别要加大农资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突出对仓库实行突击检查。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农资质量动态监测点,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及
时公开监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核查源头,该停止生产经营的坚决停止。要在农产品出口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开展农业投入品中禁用成份质量安全的定向监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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