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秸秆焚烧、秸秆禁烧和禁止私屠滥宰工作目标责任书(终稿)
西吉县
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禁烧和严禁私屠滥宰工作
目标责任书
二○一六年
西吉县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禁烧和严禁
私屠滥宰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西吉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7年)》(西政办发[2014]58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属地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禁烧和严禁私屠滥宰工作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我县实际,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农牧局与各乡(镇)、部门单位签订西吉县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禁烧和严禁私屠滥宰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责任目标。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成立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禁烧和严禁私屠滥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禁烧和严禁私屠滥宰的综合协调、宣传、督查、考核及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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