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
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现特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方案,请各乡镇(街道)、部门严格执行。
一、深化认识,明确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建设生态为目标,坚持包村到户,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疏堵结合、奖惩挂钩的工作措施,着力打造一条秸秆回收利用的产业链,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实现“不见一把火,不留一处疤”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引进企业,强化综合利用
1.初步建立秸秆作生物质燃料利用的产业链。由区农业局牵头引进秸秆生物质燃料加工企业,在全区建成年加工能力在1万吨以上的秸秆收储加工点4-10个.由区农业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等部门负责落实收储加工点的选址,企业负责收储大棚的建设和秸秆生物质燃料的加工,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加工点临时占地的租用。区农业局和乡镇(街道)要强化秸秆收集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农户从事秸秆的收集工作并指导其与生物质燃料加工企业签订收购协议,协助其开展秸秆机械捡拾、运输等工作。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将秸秆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并鼓励燃煤企业使用生物质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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