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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七种情况下应诫勉谈话

近年来,————县县委组织部坚持不断完善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用发展的实绩考评干部工作的优劣,努力营造无功便是过、无为便是错、有为才有位的用人环境。实践证明,实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不仅能够增强干部的危机意识,激发干部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而且能够促进用人观念的转变,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

一、实施诫勉谈话的基本做法及效果

实施诫勉谈话是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特殊措施。为使诫勉谈话既符合上级政策,又适合干部工作实际,我们以严肃科学的态度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以树立正确的用人观为导向,明确诫勉谈话对象的具体表现。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性质、后果及其影响程度,把诫勉谈话对象细化为重点管理谈话、警诫谈话和待岗谈话,并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诫勉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行为表现。

以工作实绩和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尺,认定诫勉谈话的对象。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宽严适度、一个标准、讲究政策和尊重群众公论的原则,严格把握诫勉谈话条件,准确认定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对象。首先是自查自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保持先进性标准找差距、对照群众愿望找问题、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找不足,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其次是群众评议。建立了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诫勉谈话的重要依据。第三是组织考察。在考核工作中,严格标准,敢于碰硬,广泛听取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意见,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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