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南京市江宁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共青团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共青团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由共青团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经区委和团市委批准,共青团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组成人员此次安排30人,其中候补委员占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不分别提名。按照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百分之十的规定,提名团区委委员会成员预选候选人30名,差额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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