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管执法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探索建立城管工作新机制,树立现代城市管理理念,在总结多年执法实践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城管系统探索推行标准化执法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城管为目标,以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程序为突破口,以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畅通司法强制执行权申请渠道、增强执法对象自觉守法意识、营造社会公众广泛支持参与城管行政执法的社会环境为着力点,以标准化执法工作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树立城管执法权威,改善队伍形象,提升管理效率,为保障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二、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机制
明确职责分工,再造执法流程,建立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执行权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一)督查机构与执法大队共同行使检查权。各执法大队负责所辖区域内日常巡查,发现轻微违章行为应及时教育改正,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和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规定立案查处。各级行政执法局督查机构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配备各类取证设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执法大队日常巡查未能发现的违法行为,收集违法线索,制成督办单交执法大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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