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打非治违指导方案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行业建设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皖水安办《转发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工作现状,制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首先,市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局“打非”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专项行动的具体开展。
二、重点范围
(一)无证、证照不全、过期,以及超越资质从事建设施工的;
(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后擅自建设施工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三)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四)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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