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十有县”创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有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二)有经费。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点监测、治理、避让搬迁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
(三)有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前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及时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依据规划做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有预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全市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明白卡),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发放到位。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负责制作和发放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避险明白卡。在防灾避险明白卡中,必须明确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撤离信号、临时安置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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