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2016﹞54号】《北京建工集团关于转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的通知》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质保障责任:
1.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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