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危险废物管理培训考试
主要考核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重要提示。本次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部门: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90分)
1、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
),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产生固体废物的(
),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
)、(
)、(
)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
)、(
)和(
),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6、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
),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
7、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
),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
)。
(未完,全文共1835字,当前显示5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