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已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王仁元任组长的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有14个部门组成,并在省发改委设立了办公室。各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也将逐步展开。为积极配合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我委联合有关部门对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德州市人口566万,面积10356平方公里,辖13个县市区(含两个开发区)132个乡镇街道办。近年来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呈现加速态势,gdp突破1000亿元、城镇人均收入超过1.2万,荣获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正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是“中国太阳能城”、“中国京剧城”和“中国围棋城”,第四届世界太阳能大会将于明年9月在我市召开。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药卫生工作,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医药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尤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两个体系”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村卫生室规划建设、儿童计划免疫以及卫生资源优化整合等成效显著。全市有公立卫生机构175处,卫生技术人员17078人,床位13245张,固定资产23.31亿元。其中市直卫生机构8处、县级综合医院12处、中医院9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1处、妇幼保健站7处(不含计生系统4处),职工10807人,床位6941张;乡镇卫生院128处,其中中心卫生院37处,一般卫生院91处,职工6052人,床位4585张。村卫生室4090所,乡村医生10051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处,社区卫生服务站68个。民营医院或诊所527个。我市现有制药厂3家。
(一)新农合制度建设实现全面覆盖。我市新农合制度2003年开始试点,2007年达到全面覆盖。我们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县级统筹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位监督机制,完善基金使用和补偿公示制度,对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了财政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每年一个运行周期。2008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统一补偿方案,基金使用率达到93.31%,位居全省第二位,平均住院补偿比33.71%,位居全省第四位。2009年起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运行模式,按照年人均15元的标准设立门诊统筹基金,门诊医药费用按30%报销补偿,普通门诊病种、门诊大病病种年内每人累计报销费用封顶线分别为50元、5000元。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县级、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起付线分别为50元、200元、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0%、50%、40%。个人年度封顶线为40000元。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按照原报销方案补偿比达不到15%的,保底按总医药费用的15%报销补偿。2009年全市参合农民422.59万,参合率99.35%。目前市、县、乡均已建立新农合办公室,已确定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474家,参合农民可直接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可直接报销。几年来已累计报销补偿66463.50万元,646.28万人次受益,补偿万元以上的2297人次。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实现了群众满意、卫生发展、政府放心的目的。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更加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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