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在城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暨“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动员启动大会上的讲话(姚长明)

张福森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4-02-2417:10:08

同志们:

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共同召开这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人民调解工作,这对于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会议部署,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既是我国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总结,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尤其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肩负重大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一定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认清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是执政党的使命所在。能不能把群众合法利益保护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否在基层得到切实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在社会生活中,通过人民调解,纠纷当事人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前提下,互相谅解,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这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有利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最终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民间纠纷出现的新情况,要求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改革和发展就无从谈起。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很大变化,必然触动和改变现有的利益格局,出现一些新的矛盾。总的来看,当前民间矛盾纠纷的类型主要有:农村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矛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有关矛盾,矿产资源开采、土地征用补偿引发的矛盾,因企业停产、破产和职工下岗、待岗引发的矛盾,部分企业里军队转业干部因待遇问题引发的矛盾,城市拆迁改造引发的矛盾,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中的纠纷和矛盾等等。这些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很容易激化为刑事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人民调解作为一项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制度,在预防、化解新时期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完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


(未完,全文共5335字,当前显示13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