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瓦斯检查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否则,不得上岗;
3、反应敏捷,应变能力强,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时思路清晰,能够随机提出处理方案;
4、熟悉井下各方面安全基础知识,字迹清晰;
5、熟悉井下避灾路线,了解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相关知识;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8、掌握各类气体检测仪器仪表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
二、工作标准
1、入井前,首先对领用仪器进行详细检查,包括:光谱是否清晰、电路和气路是否畅通、仪器是否漏气、药品是否失效、电量是否充足等;
2、入井后,要在新鲜风流中清晰仪器气室,将测微刻度盘手轮打到零位,转动刻度盘使光谱黑色条纹与零位重合,进行校对;
3、进入工作面时,首先对工作面内的通风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确认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后,进入工作面进行气体检查;
4、进行气体检查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进行检查(回采工作面:头、中、尾、回、上隅角;掘进工作面:工作面、回风流、风机吸风口);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放炮时瓦斯员和放炮员、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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