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试行)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平安九里”建设总体部署,推动“平安家
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要求,制定本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
(一)组织建设(标准分:25分)
1、建立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调整领导
小组成员。设立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创建工
作。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创建工作(10分)。
2、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与
平安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下发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相关文件,提出创建活动新思路和要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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