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冰雪清运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运范围
(一)主次街路。*大街、振兴大街、石城大街、西环路、福安路、磐呼路、阜康路、人民路、宏声路、规划路、金泰路、金仓路、金城路、康复路、黄河路、海河路、河南路、前景路、前程路、中卫胡同、泰安路、站前路、康庄路、东安路,北出口(铝业公司道口起至202国道口)、南出口(市政界起至原收费站)、磐朝线西出口(大榆树村西500米)、202国道城区段。
(二)公共场所。机动车停车场、集贸市场(含夜市)、商场周围、主街路两侧人行道、居民区硬覆盖巷路胡同、办公及住宅楼院。
二、清运单位及人员
市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街路两侧个体业户和居民,均有义务承担冰雪清运任务。
三、职责及任务分工
(一)城区主街路
为切实作好我市清雪工作,同时借鉴其他城市清雪工作经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对城区4条主街路*大街、振兴大街、石城大街、阜康大路(其他路段暂不实行)的清雪工作进行改革,试行机械化、专业化清雪机制,由市财政投入资金购买机械设备,清雪工作采取以资代劳的方法,即由市清雪办统一收缴并管理清雪经费,市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负责清运,原负责*大街、振兴大街、阜康大路、石城大街路段清雪工作的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3元/㎡的标准(详见附表2),于11月30日前将清雪经费上缴到市清雪办(政府办公楼0101室,电话65227479),详情见附表。如遇暴雪或灾难性降雪,市政府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调动全市各方面力量参与清雪工作。
(二)城区其他街路
城区冰雪清运工作,由市城区冰雪清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总责,市清雪办负责城区冰雪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责任区内冰雪清运工作的组织实施。
1.建设局
(1)负责清除铝厂道口路标牌至202国道的冰雪;
(2)负责清除阜康大路以北西环路路段的冰雪;
(3)新建街路无人管理区冰雪清运。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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