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巩固20*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继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以及造纸行业环保后督察
1、对20*年和20*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乡镇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保护区内或其周边化工企业没有落实防止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引发污染环境有效措施的,一律挂牌督办。
2、对20*年以来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异地转移落后淘汰工艺、设备。
3、督促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和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对处理负荷达不到设计能力75%、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对污泥外排或弃置造成环境污染的,以及排入市政管网的废水浓度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4、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对垃圾填埋场存在的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二)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涉铅行业专项检查
1、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以及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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