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遏制和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号),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强化基层基础,全面消除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总体目标,力争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专项工作的开展,使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各类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消除,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善。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区公开挂牌督办整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排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中要突出重点:危化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建筑及拆迁工地、影院、网吧、歌舞厅、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工矿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四、实施步骤
(未完,全文共1999字,当前显示6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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