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应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性事件的
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止和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妥善、有序地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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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5人以上的民工游行、静坐、请愿、集体上访等事件,称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紧急情况、参与人员多少、影响大小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突发事件。
一般性突发事件。5人以上10人以下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集体上访的行为。
重大突发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集体上访、静坐、请愿等行为。
特大突发事件。30人以上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静坐、请愿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30人以上,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有冲击办公场所,或有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危害公共安全,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
四、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县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督导协调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县内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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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权限。
五、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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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