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部劳务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业主项目部下发的关于转发《市政园林局关于全面落实政府投资工程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的通知》通知,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项目部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二)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三、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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