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百日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推行企业标准化建设、中深孔爆破、机械通风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专项行动,切实做到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严格准入,综合治理,确保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揭制一般事故。
(二)全面开展地下矿山顶板片帮,提升运输、通风管理三大关键环节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违法爆破专项整治。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行动,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安监站站长)
×××(安监站副站长)
×××(派出所长)
×××(国土所负责人)
×××(安监站工作人员)
×××(安监站工作人员)
×××(安监站工作人员)
领导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乡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从2009年4月1日开始,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09年4月1日至4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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