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社会事业201*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农村低保:前三季度我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3600余
人,其中农村五保户4200人,现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5000余户,37200余人,按照人平月发放50元、60元的标准,前三季度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100余万元。
二、城镇低保。至9月底,我县共保障城镇低保对象6137户8069人,发放低保资金(含临时生活补助、燃气补助费等)1080万元。现全县城镇低保月人平保障标准达到148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至9月底我县共有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4211人,按照每人每年800元的供养标准保障到位,同时三季度我局将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40元/人、月保障到位。全县现有乡
镇敬老院11所,“五保之家”三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05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生活上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88元/月、人)给予保障。吃、住、穿衣、医疗、生活用品及丧葬等全部由县民政局负责。
四、城乡医疗救助。按照《**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函201*49号)和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我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费用结算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28号),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百岁老人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全面摸底,“四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全县全面启动,到9月底资助参合参保9835人,资助资金19173元,拨付临时医疗救助资金650万元,临时医疗救助3500人。
五、优抚安置:
为全县3321名优抚对象办好了入医保手续,缴纳参保费15.8万元,为全县行政机关因公受伤22人办好评残手续。八一期间召开了全县双拥工作会议,在县五大家领导带领下慰问了驻隆部队指战员、老红军、老八路、军队离退休老干部、抗美援朝老战士代表、一、二等伤残军人和烈军属代表共发放慰问金80余万元。
六、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向省厅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800余万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户201*户。9月初此项工作在全县已全面铺开,计划12月初全面竣工,元旦前,我县201*户危房改造困难户有望全部入住新居。
七、“阳光行动”工作。按照省民政厅要求,为进一步规划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工作做到阳光救助。9月初,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体民政干部身沉一线,对26个乡镇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情况进行了督查、对享受对象的家庭状况、本人身体状况、资金到位情况、村支二委公平、公开、公示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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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1*年终工作总结
20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使我县的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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