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第二阶段方案
为认真做好查摆问题阶段的工作,巩固和扩大学习动员阶段成果,打牢整改提高工作基础,确保“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建委党组关于在建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特制定主题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和内容
(一)广泛征求意见
1.形式和范围
(1)召开5个座谈会。建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二级机构、直属企业主要领导、职工座谈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建设行业各行为主体代表座谈会;建委机关干部座谈会。
(2)全方位发放《征求意见表》。由行政服务大厅、建委各单位、各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行业服务单位利用抄表收费到户的便利,向被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
(3)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主动走访,到上级部门、基层企业、有关单位或征求意见。
(4)设立征求意见箱。在建委机关、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施工现场和各单位设立征求意见箱收取意见。
(5)开通专线电话。建委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开设党员领导干部主题教育活动专线电话,号码:*。
(6)网上征求意见。通过在*网站征求意见。
2.整理意见并反馈
市建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除属于诬陷、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意见外,都要如实进行反馈。对领导班子集体和党组(支部)班子成员的意见,由党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在班子成员会议上进行反馈;对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个人的意见,由联络督导组与市建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由建委党组反馈,对其他党员干部个人的意见由各支部反馈。
(二)开展谈心活动(4月27日-4月30日)
(未完,全文共2202字,当前显示7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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