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所得税汇算清缴17个难点

1、企业2016年计提的工资在2017年汇算清缴前发放,允许在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吗。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的处理是必须在当年"实际发放"才能扣除.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出台后,统一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企业2016年度计提的工资薪金,只要在2017年度汇算清缴前发放的,可按扣除规定在2016年度扣除。

2、企业应如何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重点关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足额扣缴了个人所得税,由于国地税合作不断深入,将实现国地税信息共享,通过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比对,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申报与同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衔接。

3、职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税前如何扣除。对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交通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当然这种发放方式不需要发票.对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应当并入职工福利费用,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4、劳务派遣用工在企业所得税前应作为工资薪金扣除,还是作为劳务费扣除。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5、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企业股东、高管的娱乐、健身、旅游费用,能否按职工福利的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以上支出不得在企业财务上列支,更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一条值得很多中小企业会计关注,很多中小企业老板的费用经常需在公司报销,以上的5类是不允许扣除的.

7、企业为在职股东报销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能否做为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前计算扣除

根据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


(未完,全文共3345字,当前显示9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