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协会工作计划
机械工程学院爱心协会
申请书杨成罗浪刘鑫刘鹏2014/3/18申请人:袁洁申请时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机械工程学院爱心协会”,是以“中国青年志愿者”为楷模,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广大师生提供无偿服务的学生社团组织。并代表全体会员的权益和意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共青团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直接领导,以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准则:自愿、奉献、友爱、进步
第四条本协会会歌:《感恩的心》
第五条本协会指导老师:冯志敏王本强
第六条本协会通过有组织地开展爱心服务活动,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素质,共同努力打造一个爱的国度,展现当代大学生团结、互助、乐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在人与人之间架起一座爱的桥梁,为促进湖南工学院学生的成长和成才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七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荣誉。继承、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精神;借鉴吸收现代社会文明价值观念,立足于会员道德自律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团结全体有志于振兴中华的当代青年,大力倡导敬德精神,呼唤人们的爱心,成为文明校风建设中的中坚。
第二章活动形式
第八条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将爱心协会活动分为两大类:
一、爱心资助活动。
二、爱心帮扶活动。
第九条爱心资助活动内容。联系实际,集中财力、物力,抚孤助寡,帮助被助对象克服困难等。
第十条爱心帮扶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会员参加公益活动,走访敬老院、聋哑学校、孤儿院,并给贫困地区儿童补课,组织被助对象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等。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一条凡本校在籍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考察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会员采用登记和会员证方式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协会成员的权利。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咨询权。对本协会工作有权提出建议、提出批评和进行监督。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工作,优先参加本协会的管理工作。在本协会开展的活动中,有权要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本协会解决其在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退出本协会的权力。
第十三条协会成员的义务。遵守本协会的宗旨和章程,维护本协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在得到理事会同意之前不可擅自以本协会的名义搞任何活动。主动向本协会提供各种与本协会章程有关的信息,积极提建议、意见和设想,协助并监督活动的开展。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会员如有违反国家
法律、违反校纪校规或本协会宗旨和章程的,理事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为本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第十四条本协会会员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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