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
创建“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示范寝室”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亮身份、学雷锋、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增强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真正做到“四个一”,即:搞好一张床位,净化一个寝室,带动一个班级,影响一个楼层。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亮身份、学雷锋、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中开展“示范寝室”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为主体,以创建示范宿舍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在宿舍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上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的育人功能,拓展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空间,扎实推进我院学生管理、服务、教育进宿舍工作,努力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目标
通过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和服务广大同学,通过对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应尽职责和义务的监督与考核,提高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培养质量,使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协助教育作用,营造浓郁厚重的宿舍文化氛围,共建“文明、有序、安全、整洁”的学生宿舍,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三、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寝室成员含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寝室。其中,学生干部包括校、院、班等各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二)示范标准
(1)寝室的日常卫生和行为标准要符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寝室标准》的规定,要注重示范标准的持续性和实效性。
(2)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努力做到以个人的言行影响并带动周围的同学,做辅导员老师的教育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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