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成品保护及工程保修措施及承诺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一)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成立成品保护小组,由一名项目副经理任职组长,各专业工程师任职组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毕后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工序间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产生污染和损坏的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开工,一旦造成损坏和污染应及时清除处理。
2、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即行插牌、遮挡,必要时封闭隔离,不得在其上行走、通行车辆、装卸物资材料,加强保护。设专人对施工现场已施工完成的部位进行记录,指定该项工程的成品保护责任人,由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成品完整、无损、不受侵害。
3、若施工完毕的部位受到损坏,责任人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制定修补措施,实施修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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